一、当前医患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真诚沟通,密切配合的情境与状态。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是提高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的医患关系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1.医患之间冲突频繁发生。近年来,因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诊疗失当、疗效不理想、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医患冲突比例不断上升,据中国医师协会在114家医院所做的调查结果,近3年来,被调查的医院平均发生医疗纠纷66起。相对而言,80年代以前,医疗纠纷比较少,有的大型综合性医院甚至创下一年医疗纠纷为零的纪录。客观而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完全杜绝是不现实的,但是医疗纠纷如此频繁地发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医患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详细内容


  
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医患关系不和谐,表面上表现为医、患之间不和谐,但实质上有着经济、体制、医疗保障和社会变革等多方面原因。主要有:
  1.政府对医院投入严重不足,医院公益性降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但社会事业严重滞后于经济增长,造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报告表明,我国2005年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三项合计仅占GDP的10%左右,而美国为16%,法国为30%,巴西、波兰、伊朗、俄罗斯等国为20%。
  低投入使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难以很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医院经费中,政府投入所占比例不到10%,其余均由医院自筹。这种政策导向客观上迫使医院追求效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生存和正常运转,才能留住并不断引进人才。医院自筹资金从医疗服务和药费两方面来,其中药费大约占经费来源的一半左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药品可以定价为出厂价格的115%,由此造成医药费高,看病贵。医院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不仅使医药费上涨幅度过快,也使自身公益性质逐渐降低。据统计,1990-2005年15年间,全国公立综合医院的门诊费用平均上涨了大约12倍,住院费大约上涨了10倍,超过城乡居民平均收入上涨幅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6年中国社会心态报告》调查数据表明,"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成为城乡居民生活中第二大压力源,城乡居民对医院收费标准普遍不满,因医疗费用而放弃就医的现象时有发生。>>>详细内容


  三、对和谐医患关系的宏观思考
  
医疗卫生是民生之本,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的职责。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先进性、普惠性和协调性,这三个特征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属性,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我们工作中应该把握和坚持的原则。
  1.实践和谐社会的先进性
  实践和谐社会的先进性,要有先进的制度做保障。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确立要站在世界的前沿,广泛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做法,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改革模式。这样的先进性才有了实在的载体和依托。
  在这方面,发达国家起步比较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比较典型的医疗卫生体制模式有三种。英国模式,又称为国民卫生服务体制,实行的是国家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全民覆盖。政府直接举办公立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由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或低价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资金由政府通过税收筹集。该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社会成员人人享有公平的服务,医院公益性特征突出,医患关系比较单纯。其推行的难点在于,这是一项高福利政策,需要政府源源不断的巨额财政支撑。政府为全民医疗买单,也容易造成过渡消费。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英国模式效率始终受到质疑,一些需要住院治疗的非急诊病人往往等候时间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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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桂华,男,1956年9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联系方式: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编:300070
天津医科大学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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