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绿工程”书写中国百姓绿色食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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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菜篮子”——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新华社记者杜继昌 周润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障“菜篮子”无公害、干净卫生,必须建立健全法规。近年来,农产品、食品污染问题比较严重,这一方面反映了极少数经营者利欲熏心、惟利是图的行为,同时也暴露出我们立法的滞后和市场规范的薄弱。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国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出台了一些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与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和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解决食品污染和处理一些问题时,还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有的市场管理出现“真空”,有些国家标准不包含农残、药残、瘦肉精等投入品的内容,一些检测规程内容不太明确,对检查出来的有害物如何处理也缺乏明确规定等。
   业内人士说,法律问题确实是影响“三绿工程”健康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应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批发市场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等,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国家标准、地产环境标准以及物流设施标准等。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品污染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立健全这些法律法规更是迫在眉睫。
  事实上,目前上海、福建、青岛等地已出台并实施了一些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据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共制定发布了38个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110多项地方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全国有27个省、148个地(市)出台了治理“注水肉”、病害肉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在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基本精神的前提下,从扩大监管范围、延伸监管链条、细化处罚内容、技术标准和联合执法五个方面有了进一步发展。
  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副局长房爱卿说:“现在我们在农产品、食品上有一些是有标准的,还有一些是没有标准的,当务之急是把没有标准的这些制定出来,使标准体系完整起来。另外,现在虽然有些标准有了,但水平、内容、要求上还有很大的问题,如有些标准过低,有些标准比国际标准还高,这不利于“菜篮子”工作的深入开展。下一步不仅要制定一些新标准,还要对现有的一些标准进行修订,做到不仅符合我们国家自己的标准,还要和国际标准接轨。”
  因此,专家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研究参考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应尽快出台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菜篮子”既丰富,又质量高,使食品保质、保鲜、美味,保证百姓餐桌充满“绿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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