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主要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区外投资者在农六师五家渠市新办生产性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在贫困团场新办生产性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期满后在一定时期(20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师市境内新办的内资企业(除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企业外),报经自治区税务部门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农产品加工、旅游内资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
  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农产品加工、旅游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非生产性企业自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期满后减半征收所得税3年。

  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师市外投资者从事水利、能源、交通、环保、生态建设、小城镇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公益性事业用地,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可按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师市外投资者按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者除外),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自企业取得使用权之日起,免征5年土地租金,第6年至第10年免缴50%的土地租金。
师市外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免缴40%以内的土地出让金。

  其它政策
  凡为农六师五家渠市引进投资项目、高新技术或资金的中介组织和个人,由农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从奖励基金中按所引进资金额3—5‰给予一次性奖励。师市外各级管理人员到农六师五家渠市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为企业扭亏增盈做出突出成绩的,由企业按新增效益的3—10%给予奖励。

1、牛羊屠宰加工项目
2、中药材加工种植项目
3、马铃薯深加工项目
4、棉花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5、精练红花油及植物蛋白项目
6、五万亩优质鲜食葡萄生产基地项目
7、五万亩优质酿酒葡萄生产基地项目
8、特色果品储藏保鲜及深加工项目
9、胡萝卜深加工项目
10、合作生产经营食用油项目
11、开发纯棉色织出口面料项目
12、纤维素项目
13、制造厂开发项目
14、煤炭焦化建设项目
15、一O六团煤矿技改项目
16、新疆潜水泵厂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17、硅镁轻质新型墙材系列产品项目
18、农六师破产企业资产出让项目
19、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0、污水处理项目
21、哈密瓜浓缩汁生产线项目
22、酿造白酒扩建生产线项目
23、新疆麦里非金属矿业项目
24、五家渠市国贸商城楼层出售项目
25、五家渠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
26、五家渠青格达湖—沙漠生态旅游项目
27、青格达湖湿地保护区涉禽开发项目
28、青格达湖民俗文化苑项目
29、沙漠游乐园项目
30、五家渠会务中心项目
31、农产品批发交易园项目
32、第二国际商贸城项目
33、房地产开发项目
34、民办中学项目
35、青格达湖岛项目
36、度假村扩建项目
37、集中供热项目
38、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copyright by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天津经销公司 设计制作:新华网天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