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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理护照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1、领取申请表并填写。您可以在下列地点领取申请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或者直接从天津公安警务网(www.e110.info)上下载。
2、照相。您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拍照专用数码相片。
3、复印相关证件。您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提前复印。
4、递交申请。您必须本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二层接待大厅递交申请。递交申请前,您要先到排队叫号机前领取号票,在大厅就座,等候显示屏叫号。
5、交费。您的申请被受理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发放交费通知单和预约取证单,您应凭交费通知单及时到位于一层大厅的收费处交纳证照费,如果您未交费,申请将不被受理。
6、办理证件快递手续。如果您住的离出入境管理处较远,可以在交费后同时办理出入境证照的邮政速递业务,届时,将由邮政部门将证件送到您家中。
7、取证。到了取证单规定的取证日期,由本人凭预约取证单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相关提醒: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办证时间是每周一至周六,周一至周四受理时间为9时至17时,周五至周六为9时至16时,中午不休息。
———户口簿要复印两页,一页是签发页,说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另一页是本人资料页。
———填表时要用钢笔或水笔。
———在申办护照前,可以就具体问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为:24458825。
———如果您持有失效的因私护照,在递交申请时,须将失效护照一起交上。若失效护照上有出入境记录、需要归还的,要当场向接待民警说明。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寿安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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