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2004> 暴雨城市> 新闻事件
为"地球之肾"疗伤 天津市湿地抢救工程启动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07月07日  来源:天津日报

    面对我国部分地区随意侵占湿地、破坏湿地环境,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危险局面,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天津市月6日迅速启动湿地抢救工程,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示范点,制订湿地保护规划以及加强湿地立法等多项措施,使天津市24万余公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进生态天津的建设步伐。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由于对湿地生态价值认识不足,加之保护管理能力薄弱,建国后50年间本市湿地面积锐减三分之二。通过近十年的治理,天津市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逐渐恢复。到目前为止,湿地总面积达到245960公顷,共建立国家、市、区各种级别的保护区4处,占到湿地面积的62.5%。湿地抢救工程本着普遍保护的原则,把一切应该保护的湿地尽快保护起来,逐渐在大黄堡、黄港、青龙湾、鸭淀等条件成熟的湿地建立保护区或示范点。对不具备建立保护区条件的湿地,因地制宜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和各种类型湿地公园,总之力争使24万余公顷湿地全部处于保护之中。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制止各种破坏湿地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凡列入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对向自然湿地排污和违法占用、开垦填埋自然湿地等行为,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据悉,天津市首部湿地保护规划也将着手编制。(记者张立平)

(编辑:金鑫)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