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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一万吨巨轮"东方之岸"被拍卖抵债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05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2000年7月12日电因拖欠天津新港船厂修理费170多万美元,俄罗斯东方航运公司"东方之岸"万吨巨轮今天上午以175万美元在天津被拍卖。
   1998年至1999年,俄罗斯东方航运公司先后将其所属的船舶"理想之岸"轮、"希望之岸"轮、"东方之岸"轮送交天津新港船厂修船分厂修理。但每次船被修好验收合格后,俄方仅支付第一期20%的修理费,其他修理费则拖欠不付。
   1999年3月16日,天津新港船厂修船分厂对修理后的"东方之岸"行使了留置权,以追索船舶修理费。自1999年3月17日至2000年4月7日,东方航运公司既不支付修理费,也不支付船员工资和生活费用,致使此船在修船厂应付的码头停泊费、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达到89万美元。东方航运公司迄今共拖欠天津新港船厂修理费、罚金、留置停泊费用合计为170万美元。
   4月7日,天津新港船厂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扣押"东方之岸"轮。应船厂申请,今天上午有关部门对"东方之岸"轮进行公开拍卖。
  据悉,天津海事法院日前已对天津新港船厂修船分厂诉俄罗斯东方航运公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东方航运公司支付原告剩余修理费、预期付款违约金、留置船舶相关费用等共计170万美元。如果被告不再提起上诉的话,天津新港船厂将获得拍卖款中的170万美元。(完)
(编辑:易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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