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防非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始实行日报告制度

天津频道 2003-05-15 17:46

  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15日电 为确保市民和医务人员用防非典医疗器械安全可靠,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要求天津市防非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药监局通报产品流向、数量、质量和库存,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天津市药监局在近期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借防治非典之名,非法生产、销售防护用医疗器械,对市民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防治诊断治疗非典型肺炎和医疗器械监督的紧急通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天津市防治非典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在近期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实行日报告制度的企业主要涉及紫外线灯、医用口罩、医用消毒纸巾、可移动式X光机和制氧机等防非典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市药监局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在取得合法资格后组织生产,产品原材料要有符合生产要求的进货检验记录,产品要有符合标准的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与此同时,天津市药监局也将定期与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联系,了解医疗机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医疗器械的购进数量、购进渠道和产品质量状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编辑:杨萍
                           来源:记者张建新 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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