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4月23日电
■要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加强教室、寝室和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必须要定期换气。
■建立晨检制度。每天进行晨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经医院诊断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学生、教职员工,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室)要加强观察,凡有可疑病症(发热、头痛、咳嗽)者,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寄宿的学校,对病人的同宿舍人员要隔离,医学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定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家庭成员中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学生、教职员工,如果有密切接触,必须隔离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再回校上课或上班。
■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员工要进行调查,如果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要及时报告辖区卫生防病站和教育局。
■对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学校,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辖区卫生防病站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进行消毒。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培训。根据消毒规范的有关要求,接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后,城市应在6小时内,农村应在12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