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9月5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崔津渡为天津市副市长。
任命于瀛沪为天津市人事局局长。
任命哈子奇、丁学君、梁勤、郝玉珠、刘祝庆、张克勤、张蕾、张吉堂、郭武强、李国忠、田春燕、刘宏禾、曹国英、强宝福、王红卫、邸鹤龄、刘发、赵会平、何朝晖、孙山为天津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淑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景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金寿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法祥李博安延臣杨杰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崔友荣孙明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任命马建馨张纯静路瑛付全胜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