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振武
黄国兰、宋文南、娄永祥、史永强、刘维钧、崔锦、袁启明、吴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疗制度改革中应着重考虑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药品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加强药品管理,杜绝伪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是党、政府及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
接到政府转来的你们的提案后,我们对你们提出的关于“1999年进口药物及合资生产药物一律不许报销,98年能报销的今年一律停止报销”的问题向市卫生局公费医疗办公室做了了解,据称尚无这种规定。目前我市的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制定《天津市职工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主管部门,进入或删除《报销范围》的药品品种均要经市卫生局指定的医药专家组进行审评后,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审定。因此,这些权威部门的说法是可信的。
当前我国市场上流通的药品都是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典委员会审定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品种,其生产和使用都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至于国外已淘汰的一些药品,相信国家药典委员会会在认真调查研究、实验复核、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在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地用一些换代产品予以更新解决。
我们做为天津市的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各种药品(包括合资药和进口药)都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与经营,同时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外新药,并为人民群众生产更多、更好、质优价廉的药品,努力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服务。
感谢你们对医药事业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