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分析社会新需求,做好气象灾害区划分析,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围绕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隐患排查、规划建设、科普宣教,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规,突出重点。加快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时限,切实增强全社会防御和减轻各类突发性气象灾害的能力。
要加快以气象综合探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推进"十一五"奥运应急和滨海新区保障等重大项目落实,有效增强气象灾害综合防御和服务能力。加强气象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政府和气象部门分级发布体制,建设政府公共突发灾害信息公众发布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实时发布和政府公共预警信息日常发布。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工作协调,组织制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各类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建立渤海海洋气象预警系统,提高对滨海新区风暴潮、大雾、大风、海冰等海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对海上救援的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天津城市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加强应对突发暴雨、雷电、冰雹、强风、高温、内涝等灾害的保障能力;建立海河流域水文气象预警系统,提高海河流域强降水、洪涝、干旱等灾害的联防预警能力;建立公路气象预警系统,加强重点路段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服务,服务城市大交通体系建设及滨海新区物流业发展;建立移动气象监测和应急保障系统,加强对毒害气体泄漏、重大疫病等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服务能力;大力开发空中水资源,开展天津气候能源开发利用和承载力评估,为城市水资源、能源调度和风能、太阳能等开发利用提供服务和依据;建设生态环境气象监测网,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气象保障能力;加快现代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气象信息社会发布与传播,推动气象信息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建设和谐天津、平安天津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