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任务
机关内设机构职责任务: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天津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信息、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国气象报天津记者站;负责人大代表普选和公民义务鲜血的组织工作;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市气象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市综合执法、施放气球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政策研究并提出相应措施和意见;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及新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气象法规和职工普法教育;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务处
负责全市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的管理;
组织协调全市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气象监测网络、多轨道 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发展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制度、规范的拟订、调整,并组织、指导实施或监督执行;负责测报、气候资料、技术装备、信息网络、 气象预报、警报和其它气象信息发布
等业务建设、运行的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市探测环境保护、站址迁移的审理报批和气象计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涉外气象探测、资料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海河流域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并组织为市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负责市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气象业务档案、资料管理; 负责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发展处
负责全市气象业务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承担全局对外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外部门课题的检查与督办;负责多轨道研究型业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与指导;负责局校合作等对外合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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