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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保税区占尽天时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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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10日电 国务院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而天津东疆港区特别是东疆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就成为了滨海新区实行先行先试政策的重大突破口。
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中明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功能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国家赋予滨海新区的金融、土地、财政、税收等政策在东疆港区都能享受。另外,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一步增强区域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津财金《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对总部经济、金融业、物流业、中介服务业等给予财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