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网讯(记者李海燕)从今年8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都要建设相应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住区内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功能。这是天津市新出台的《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公园对晨练公众要免费开放
《条例》要求,公园应当对晨练的公众免费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暂不具备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在各类场地和设施的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维修等原因暂停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公布。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开放或者给予优惠。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应当考虑全民健身的需要,修建必要的路径,方便公众开展健身活动。
■学校的体育设施也要向社会开放
天津市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教学和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向社会开放。市级和区、县级全民综合性运动会至少每4年举办一次。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比赛项目。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体育健身活动中宣传迷信、邪教、色情、暴力和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体育健身活动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健身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将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