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继续对突发变故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
[通讯员赵金荷]日前,记者从市慈善协会了解到,由安利公司出资50万元在市慈善协会建立的"安利爱心基金",从2007年8月启动至今,已先后在"急难救援行动"慈善项目活动中,为我市低保和外来务工特困家庭因火灾、车祸、抢劫等意外变故或人身伤害,造成伤残,失去劳动能力人员的29户家庭进行了援助,截至到目前已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3.3万元。为了考察救助效果,日前,市慈善协会、安利(天津)公司先后走访和慰问了自活动启动以来,得到救助的18户特困家庭,并送去由安利公司提供的每户价值500元的粮油和慰问金。
据了解,家住大港区低保户50多岁的苏兴凤大娘,去年的一场大火夺去了老伴和80岁婆婆的生命,苏兴凤抱出3岁的小孙子逃出火海,得以幸存。事故发生后,大港区慈善协会和镇政府分别给予老人5000元和3000元的资金救助,并帮助老人解决了临时住房问题。同时,市慈善协会根据老人情况也给予了8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前不久,市慈善协会和安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苏兴凤大娘家慰问,大娘万分激动并再三感谢"急难救援行动"对她的帮助,使她度过了难关,恢复了正常生活。
为不断加大对本市困难群体中因突发变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不幸者实施紧急救助,2009年市慈善协会、各区县慈善协会等单位继续联合开展"急难救援行动"。同时,继续向社会各界募集专项资金建立"急难救援基金",用于该活动的慈善救助。凡在本市居住的孤老、孤儿、五保对象,享受政府低保和特困救助以及低收入(人均月收入不足低保金一倍)的家庭及其成员,以及享受政府特困救助的外地务工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均可以申请"急难救援行动"的救助。救助对象由市慈善协会、各区县慈善协会接待的求助者中,依据救助条件进行筛选,核实情况后确认。
救助条件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困难群体:1.因发生火灾等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因遭遇抢劫、盗窃等非法侵害,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意外事件或人身伤害,造成伤残,失去劳动能力。"急难救援行动"的救助标准:按照救助对象突发变故的程度和造成困难的程度,给予3000元至10000元不同的一次性救助。
困难群众在遇到突发急难时,要求申请和审批的手续为:1.救助对象发生突发变故后,一般情况下应在30日内向有关区县慈善协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携带户口所在地街、乡镇或有关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和有关突发变故情况证明,并填写《"急难救援行动"救助申请表》;2.区、县慈善协会接受申请后,须在三日内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如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即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市慈善协会;3.市慈善协会审查同意后,提出救助金额意见,并及时向安利公司天津分公司通报,征得同意,即行审批;4.市慈善协会审批后,须及时将情况告知有关区、县慈善协会,同时将救助款交由区、县慈善协会,发给救助对象。
为体现急难救援精神,要求从救助对象提出申请到发放救助款的时限,一般不超过六个工作日。
为使救助资金透明公开,此项活动资金募集、使用情况,每月通过"天津慈善网"进行公示。目前,该救助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安利爱心基金",同时,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募集专款,建立"急难救援基金",热心此项活动的企业可以以冠名方式注入资金,社会人士也可以对救助对象进行个别捐助。救助资金由市慈善协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专项管理和发放。凡接受本活动救助的对象,如仍有社会人士通过市慈善协会继续对其捐助,市慈善协会再次发放时,发放的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已发放救助金额的一倍;超出部分,征得捐赠者同意,纳入"急难救援基金"。
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捐赠,您可以通过:
1.捐赠热线与23415496 23416598联系;
2. 邮局汇款 收款人:天津市慈善协会、邮 编:300381、地 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9号(并请在附言栏里注明捐款意向"急难救援基金"或定向资助的受助人姓名) ;
3.银行转帐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南开区)士英路支行、户名:天津市慈善协会、账号:856305036608091001;
4.来会捐赠 :直接来市慈善协会财务和募捐部捐赠;网上查询:http://www.tjcish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