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10月14号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报告》和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有关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秘长荣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迟广智、霍俊华、杜要武、余明斗、赵金山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科委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区政府进一步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土资源东丽分局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报告》,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在贯彻执行《土地法》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全区土地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土地法》的宣传力度,树立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土地公开出让的新形式,强化政府土地一级整理的开发权和收益权;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法的水平,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的行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组长杜要武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检查活动,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评价了该法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全区企业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会议强调,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的重要内容,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力度,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切实提高劳动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要重视发挥工会、工商联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合力。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军粮城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军粮城街道工委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顾问张福来、常务副区长尚斌义、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公室、各委办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各街乡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