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原称下朱庄乡政府,是在2001年划入城区建制的。下辖13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街域面积27.74平方公里,总人口13000余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正逐步由以农业为主的格局向城市化管理的格局转变。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下朱庄村和南北辛庄村两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太平庄、白疙瘩、高王院、高楼四个村的撤村建居。也就是说,在不远的将来,会形成东片七个村仍然保持以农业为主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形式,西片将成立相应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纳入城市化管理的范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抓好各个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积极探讨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一、提高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层次,也是检验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满意不满意的重要方面。无论是农村村民委员会,还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都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基,上连党政、下连群众,几乎整天和老百姓打交道,工作离不开老百姓,生活离不开老百姓。从一定意义上讲,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和作风,代表反映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作风和形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廉洁自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就拥护我们。反过来,作风粗暴,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坑害群众利益,群众就会骂我们。如果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消极腐败现象就会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干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所以我们街道工委始终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加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狠抓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以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我们按照区委、区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每个村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小组工作规则》、《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规则》等几项制度,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为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使村级各个组织找准自身定位,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坚决推行村务管理"两公开、一监督",使村"两委"干部的行为置于全体群众的监督之下,村"两委"干部的权力受到有效的制约。坚持村级重大事项执行"六步决策法",保障村民对本村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村级财务收支严格落实"两笔一章、一把关、一公开",即村每项财务开支必须由两名村主要干部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街办事处经管部门审计把关,然后在公开栏每月公开。村级公共事务的办理从决策到每个步骤地实施都有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扼制了村干部以权谋私、感情用事、贪污腐化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