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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地方标准《天津市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发布实施
天津环能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2008年04月18日

    为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结合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天津市经济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对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046-1994《工业产品电耗定额制定方法》进行了重新修订,重新修订后的标准是由《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总则》及94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组成,已通过市质监局审查,正式列为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天津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到“十一五”末,全市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工作,天津市经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现已通过市质监局审查,正式列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加强重点耗能产品的监管,挖掘重点产品节能潜力,是确保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节能潜力还很大。如我市主要火电厂平均供电综合能耗为340gce/kwh,虽低于全国366gce/kwh的平均水平,但距离312 gce/kwh的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再如我市乙烯综合能耗为614kgco/t,虽在国内属于先进水平,但距离500kgco/t的国际先进水平差了22.8%。市经委组织专家在充分调研我市企业耗能情况下,参考国内外同类产品能耗水平,同时考虑不同产品工艺技术、产品规格等差别,本着科学合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制定了《天津市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该限额系列标准包括了冶金、电力、石化、建材、汽车、机电、电子、轻工、纺织、医药、港口、公用等十多个行业的94种重点用能工序及产品,基本涵盖了全市主要用能产品。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会进一步推进我市节能管理标准化、法制化进程,也为依法监管考核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同时,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产品生产能源消耗,逐步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装置,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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