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拟定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提出建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两劳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推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办理奖惩事项;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的其它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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