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讯(记者 晓东)从9月1日开始,武清区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农合政策,新调整政策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的惠民、利民原则。8月28日上午,武清区在政府会议室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工作会议,对新农合政策调整后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长袁桐利,副区长王学芝、张宗启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今年1月1日在全区全面启动,运行近8个月来,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1500人次报销,报销金额954.7万元。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保证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区委、区政府经过专题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制定了新农合政策调整意见。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四项内容:一是增加门诊特殊病报销。门诊特殊病只限定肾病透析一种,报销比例为50%,限定在区内医院。二是增加孕妇产前检查报销,报销标准为100元。三是取消门诊输液报销,开设门诊药费报销。以参合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30元设定报销封顶线,家庭人员可合并使用。四是降低门槛费,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报销封顶线。一级医院门槛费由原来的200元降为100元,二级医院和区外医院门槛费不变。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6%提高到50%;区外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区二院、仁和医院、妇幼医院门槛费降为100元,100元以上1800元报销比例按75%执行,1800元以上按50%执行。年累计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同时,为保证参合农民的利益公平,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的参合住院患者按照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及封顶线进行追加报销。2006年试点乡镇的参合住院患者追加报销到2006年7月1日。追加补偿从9月5日起到9月底结束。
袁桐利在讲话中指出,新农合政策调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新农合制度的长久与发展,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家家户户都了解新农合政策。要坚持新农合前期制定的对整个卫生系统限定的各项政策不变,确保惠民、利民。各医疗单位要从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最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要通过落实新农合政策,促进卫生系统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同时,他指出,要加强最基层农村的网底建设,各级领导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保障新农合政策的落实,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