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张党发〔2006〕76号
镇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加强长期在外党员管理,以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为此提出关于加强长期在外党员管理意见如下:
一、长期在外党员主要是指本人常年在外居住、工作,而组织关系仍在本支部(总支)的党员(有的户口已迁出,有的未迁出)。
二、长期在外党员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有党组织,村党组织要负责了解联系,尽快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对长期在外党员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无党组织或虽有党组织,但因某些原因不能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可按下述方法进行管理:
1.支部(总支)要及时将党组织下达给党员的任务、提出的要求及组织活动情况等通报给长期在外党员;
2.长期在外党员每年至少回所属党支部(总支)参加两次以上党日活动(半年工作总结会、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长期在外党员每季度要向所属党支部以文字形式做一次思想汇报(确实没有文字表达能力的也可口头向所属党支部汇报,支部要认真做好记录);
4.长期在外党员要按时、按标准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5.对于不迁走组织关系,又不服从上述管理的长期在外党员,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要按《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望各党支部(总支)要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意见,同时要认真保存好有关档案材料,镇党委将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委员会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