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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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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于1992年,当时名称是天津市公共安全协会,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2002年2月,《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当年5月,为了适应见义勇为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执行《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安排,天津市公共安全协会更名为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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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于1992年,当时名称是天津市公共安全协会,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2002年2月,《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当年5月,为了适应见义勇为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执行《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安排,天津市公共安全协会更名为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
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等。协会下设有办公室等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各区县的见义勇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宣传和保护工作,以及对外联络、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协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据《条例》有效地维护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市民勇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天津做出应有的贡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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