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我行建立健全案件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增强防范案件风险的能力,保障我行经营管理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第十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行实际,我浦发银行总行制定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为了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听取有关分行的意见,总行有关部门在天津市召开由天津分行、北京分行、济南分行、太原分行参加的方案调研会议,以座谈的形式与有关分行一道讨论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总行制定的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全面贯彻了中国银监会历次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会议的精神,是针对解决中小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力不足、经营理念存在偏差、内部监管和评价体系有效性不足、责任追究不够严格和严肃等问题,增强防范案件风险的能力,保障我行经营管理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总行制定的总体方案内容具体、翔实,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行各业务条线制定整改具体操作方案提供了依据。
大家一致认为,合规经营与合规性监督检查,是案件治理和风险防范的两个基本点,也是案件治理与风险防范的综合性措施。银行经营中的合规,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生效的基础,也是银行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的活力源头。因此,只有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合规性监督管理,切实培育和发展合规经营文化,才能全面提高银行案件治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同时,与会代表对如何防范案件,加强风险控制提出建议如下:
1、加强内控建设首先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我行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有些不是我们在制度方面有漏洞,关键是有些制度没有认真去执行,有章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存在,今后我们一定要在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下功夫,抓落实。有的代表建议,要不断根据新形势变化,不断对我们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制定制度要做到条线之间相互结合,相互衔接。建议:一是希望各条线在制度规范性建设中,总行条线之间、总行与分行之间要多沟通,避免条线之间“闭门造车”现象,切实提高各类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有效性;二是由于各分行所处地域不同,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区发展政策不同,所以总行应考虑地区差异,为各分行制定属地文件留有一定的空间。
2、案件治理和风险控制要与我行电子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一致,内控建设也需要信息化建设,人防不如机防,内控管理要做到人机结合,不能搞人海建设,实现机防、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高度重视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互动交叉的案件风险防范信息体系,是有效控制各类操作风险的技术手段。必须要建立信息化的风险控制系统,达到有效的人机结合。
3、合规经营与合规性监督检查,是案件治理和风险防范的两个基本点,也是案件治理与风险防范的综合性措施。银行经营中的合规,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生效的基础,也是银行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的活力源头。建议要从各个方面、多角度的大力倡导合规文化、在全行上下各个业务条线和管理条线大力开展尽职教育和合规风险管理的培训活动,强化“人人合规、主动合规”的经营管理氛围,不断地提高各级人员的职业操守,增强合规尽职意识,为全面提高我行案件治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加强基层机构关键岗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各级人员的履职能力,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增强干部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与企业同舟共济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各级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是实现合规经营、杜绝各类案件发生的重要保障。
5、建立危机管理的组织机制和处理流程,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对行内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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