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立法规范居民饲养宠物

    澳门民政总署负责人28日透露,有关居民饲养宠物的法规草案,将于下半年完成。草案内容包括规范居民不能饲养高危动物如斗狗、可能传播瘟疫的禽鸟、有毒动物等;同时也会引入相关责任条例,倘若居民遗弃、虐待宠物、或者疏忽照顾宠物等均会被罚。

    草案中也涵盖了有关情况宠物发出噪音扰民等内容,在此类个案中,民政总署会调查是否存在饲主对宠物疏忽照顾,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在获取邻居提供的证据后,便可以对饲主处以罚款。

    此外,如果发现宠物因饲主照顾不善而出现皮肤病或被打伤的情况,或者饲主与邻居因饲养宠物问题出现极不和谐关系,民署会考虑临时收留宠物,期间将向饲主收取一切必要的费用,草案中还包括通过设立兽医场所登记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动物权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