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育服务证》的发放
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上午在我镇卫生院为孕早期育龄妇女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证。
需准备如下材料:
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所居住村队开具的领取《生育服务证》介绍信。
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还应带上《二胎预批卡》。
人在户不在的人员还应出具双方户籍地或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孕胎次情况的证明信。
五、新生儿上户口
一胎新生儿上户口应出具以下手续:新生儿出生证、天津市一孩生育服务证、所在村队(单位)开具的《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二胎新生儿上户口应出具以下手续:新生儿出生证、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
六、非农业独生子女费的申请
1、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申请人就、失业证原件。
4、所在村队开具的《非农业待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报建费
申请表》。
药具管理与发放:负责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使用避孕药具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避孕药具时有以下领取办法:
如:1、凭证式免费领取办法:凭《天津市免费避孕药具领取证》
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领取。
2、刷卡式免费领取办法:(徐庄村、赵沽里村)
凭IC卡,可在全市范围内自助刷卡机内领取。
3、自取式免费领取办法:
村居民需要避孕药具时,可到居住地村委会领取。
计划生育协会:建立健全网络机构,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利用协会会员管理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宣传与教育:
1、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生育期、更年期知识咨询。
2、计划生育宣传材料免费领取、发放。
3、计划生育"优孕通"免费发放。
4、镇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和计生协会员参加各类
知识讲座、培训。
技术服务:围绕"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即"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关爱女性健康"。以协会为载体,组织育龄妇女进行每年一度健康查体。
政策法规:主要负责二胎申报、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
*二胎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四)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流入流动人口的登记建卡及流动人口的孕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