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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毕庄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我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2004年中央17号文件及区委26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紧紧围绕文件精神,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完善,使全镇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们的基础性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的。
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按照要求,重新调整镇、村两级领导小组,镇、村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了镇、村两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办公室,镇政府在人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村也相继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一个以镇政府为中心,辐射各村组织完整、运转灵活的工作组织网络,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进一步规范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按要求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栏及内容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大村队要求在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增设部分较简易的公开栏,目前我镇各村基本上都设有2处以上的公开栏,保证使广大村民充分享有村务知情权;规范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档案资料。从文件材料的归档到日常工作记录对各村都进行了新的要求,尤其重点规范了公开内容的存档,要求做到归档齐全、及时并附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及相关人员的签字,保证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符合程序的要求进行。
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落实了季度公开、月公开和随时公开的时间,尤其保证了财务公开能够做到按时、及时公开。
规范村务公开内容,保证各村公开内容能全面落实区发26号文件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在群众最为关注的财务公开内容上进一步通俗化、明细化,让群众都能看明白。
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按照要求,在各村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的规范程序,使基层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在缓解基层矛盾,维护村队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将民主决策摆上重要位置,加大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在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将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作为实施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通过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公开发展,使民主决策充分体现于村政事务中,真正体现集体决策和群众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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