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机关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主体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以镇财政所为主,吸纳镇综计办、企经委、资产公司和其他经济部门熟悉财会业务的有关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镇财务主管镇长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审计内容
①、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③、镇财务收支预算及有关经济活动(经费预算)。
④、资产与资金的安全完整及使用情况。
⑤、所属部门承包合同的履行和兑现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
⑥、镇政府、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委派的其他事项。
(3)、审计的任务
①、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可靠。
②、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防止违法违纪行为。
③、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预算制定和执行情况。
(4)、审计程序
①、审计准备
A、确定项目和任务。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领导的安排,确定审计项目和任务。一般情况下至少半年审计一次。
B、拟定工作方案。确定被审单位名称、审计原因和范围、审计方式(就地审计、报送审计)、审计起止时间、具体实施步骤。
C、下达审计通知。审计工作方案批准后,要及时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到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主要内容:审计时间、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人员及要求等。
②、实施审计
按照审计目的和方法实施审计,要留好工作底稿和相关证据,并
对审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③、审计评价
审计结束后要对查明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形成审计报告,报主管部门、镇主管财务镇长。审计报告应对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④、建立档案
审计工作终结后,要将审计资料和有关文件整理归档,并将审计报告原稿、工作底稿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归档。
5、镇财政所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法,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①、钱帐分管。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印章与出纳分离,出纳只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得管收入、支出、往来等帐簿。货币资金核算业务只由出纳负责,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参与。支票、印鉴章不得由一人管理。
②、严格遵守镇财务制度,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实行"一支笔"签批。
③、总预算会计帐目应定期由主管负责人审核,审核拨款是否按财政预算计划进度进行,帐、表、册、据是否相符。
④、主管负责人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审查各项收支票据是否合法;账款票据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是否定期与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⑤、定期进行财务互审。
⑥、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
五、财政所近三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03年实际完成镇级财政收入2510万元,完成结算任务的128%。
2004年实际完成镇级财政收入2509万元,完成结算任务的102%。
2005年实际完成三级财政收入162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0%。
实际完成镇级财政收入4746万元,完成结算任务的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