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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与我镇一起被天津市确定为小城镇试点镇约有4家,建设比较成功的只有我们一家,成功的原因很多,但投资引导的正确起了决定性作用。实行人口向镇区集中,关键是农民在经济上划得来。按照当时测算,农民建一所标准的100平方米的砖瓦房,不算约3万元的土地成本,自己承担的建筑费用就得5·3万元,而农民购买小城镇住宅楼每100平方米的平均成本是11。5万元 (土地成本1。5万元/100平方米,建设成本10万元/100平方米),由镇政府承担土地成本,同时镇里给每位购买户优惠10%。而对拆掉原有住宅的,每户平均补贴2万元,买房时镇里又优惠3万元,实际购房费用只有4一5万元,有的村厂对到镇区购楼的户,每家还补助1--2万元,这样,群众到小区住楼比自己盖平房还要便宜,而且改善了生活环境,享受到了现代城镇的社区服务,农民觉得划算,购房积极性非常高,多次出现连夜排队购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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