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1、产品质量好。产品执行国内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经市级或市级以上产品检测中心(站)检测合格,在近二年国家、市、区质量监督抽查或出口检验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2、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管理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相应证书。
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有效运行。
4、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为用户、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无重大质量投诉。
5、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力较强,商标知名度较大,在国内同行业中有一定位置或在国际市场有一定影响。
6、经济效益好,实现规模生产。生产资料产品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年利税在30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200万美元以上;生活资料产品的年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年利税在150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产品基本实现尽产尽销。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范围的企业自愿填写《天津市东丽区知名品牌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相关资料一同上报街镇乡企业主管部门,东丽开发区内企业上报开发区管委会。经初审后,上报区知名品牌认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经委科教科)。
2、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3、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的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政府颁布发奖牌和证书。
三、申报内容:
企业除填写《天津市东丽区知名品牌申报表》(一式三份)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注册商标证书。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执标登记证书,采用国际标准证书。
3、属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提供相应证书。
4、申报产品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测中心(站)出具的上一年度的检测报告。
5、申报产品所获得的各类产品荣誉证书及在同行业中所居位置的证明材料。
6、企业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年规划。
8、企业上一年度的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