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乾隆七年《武清县志》中,有一则明朝的传记,名《刘方传》。内中记述了一桩行善积德、善有善报的真人实事。
此事发生在明宣德年间(1426--1435)。有一老者姓刘,名德,家住河西务镇上。老夫妻年逾六十,身边并无弟兄子女。村头有数十亩田地,临河有几间房屋,门首开着一间小小的"近河酒家",日子过得还算殷实。因二老素日慈善,镇上的人无不敬服。
这年隆冬腊月,积雪盈尺。一天,门前走来一老一小两个赶路之人,因冻饿扑倒在店外。刘公赶忙将他们搀扶屋内,以热酒熟肉招待,闻其盘缠缺少,便分文不收。这个赶路的老者姓方,名勇,六十将近的年纪,本是京师龙虎卫的军士,原籍山东济宁,因夫人客死京中未曾入土,想赶回原籍求取殡葬银两。所带童儿系其幼女,年方十二,乳名申儿,为行路方便,改扮成男装。这天晚上,因雪大路滑,刘公强将方家父子留宿家中,不想方勇忽染重疾,虽经刘公延医服药,日夜守护,终未奏效,堪堪七日,一命呜呼。可怜申儿哭伏在地,求请卖身葬父。刘公好言劝解,不希图报,忙取银两置办衣衾棺木,将其父浅埋屋后隙地之中,不仅礼仪周到,还在墓前树立一碑,上写:"龙虎卫方勇之墓"。事后申儿四双八拜,将刘公夫妇认为爹妈。刘公不忍其失没本姓,就为其取名刘方。自此,刘方日夜操劳,极尽礼孝,二老把他视为亲生,唯不知其为女子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