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始终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把提高效率、精简流程作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政策,升级服务,利用三年时间进行调研、顶层设计和系统开发,决定从2014年10月8日起转变住房公积金运营模式,推出十项惠民政策,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的历史性转折。
 
举措一:提取公积金一窗口办理
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窗口当时办结,即职工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手续后,无需再到银行办理任何业务手续,提取资金当时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内银行储蓄账户。与旧模式相比,省去职工去建设银行划款的环节,避免了职工二次排队,为职工节省了宝贵时间。
 
举措二:职工换工作不用再做账户转移
职工在本市换工作,职工个人或原单位不再需要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操作。职工从建立公积金账户伊始,就拥有了一个不变的账号,职工在辞职或应聘到新单位的时候,原单位只需对工作变动的职工做封存、新单位做启封手续即可。而旧有模式,职工辞职后应聘到新单位,原单位必须办理转移业务,新单位才能办理接收手续,如果原单位未及时办理转移,直接影响了职工在新单位的缴存,给职工和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措三:公积金(组合)贷款无需同比例偿还
为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满足职工的不同还款需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时,可以自主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再要求同比例偿还。另外,在建行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直接冲还贷款,同样不需同比例偿还,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例如,职工办理一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额70万,按揭贷款额30万,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合计5452.88元,想提前还款10万:①按原规定同时同比例偿还,需要提前还款公积金部分7万,提前还款按揭部分3万,提前还款后每月还款合计4907.59元,比提前还款前每月少还545.29元,30年节省总利息96303.56元。②按新规定,职工可自由选择偿还公积金部分还是按揭部分,若职工选择将10万全部偿还按揭部分,提前还款后每月还款合计4817.52元,比提前还款前每月少还635.36元,30年节省总利息128729.55元,比按原规定同时同比例偿还多节省利息32425.99元。
 
举措四:提前还款凭证一次登记分次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组合)贷款可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按揭贷款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 职工部分提前还款后,可凭借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在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还款凭证金额的情况下,10月8日以后登记的还款凭证可按政策根据账户情况分次提取,直至提满凭证金额,而在旧模式下,一张还款凭证只允许提取一次。例如,职工提前还款10万元,现在其公积金账户有6万元,那么新系统上线后,一张10万元的还款单子在提取现有6万元账户金额后,还可以继续使用,直至提取累计金额10万元。而旧有系统中,即使10万元的还款凭证只提取了6万元,剩下的4万元也就不能再提取了。
 
举措五:公积金中心受理提前还款,多渠道打印还款凭证
新模式下,在中德、渤海、农商三家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由贷款银行受理变为公积金网点受理。在中德、渤海、农商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还款计划既可通过贷款银行打印,也可通过公积金网点打印。职工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点自助机打印还款计划、还款明细。这项方便、快捷的服务范围还将逐步扩大到所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举措六:缴存公积金自动划转
在柜台支票、现金缴存的方式上,增加资金划转缴存方式,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后,可采取约定账户划款方式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自动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与原有模式相比,省去了单位在公积金窗口办理完审核手续后还需二次取号排队到建设银行窗口递交支票或现金等审核手续,极大节约了单位经办人员的时间,而且自动划转可使缴存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当日到帐。
 
举措七:单位开户→制卡→汇缴 立等办结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等归集业务进行全面调整,全部登记、封存业务当时记账生效,避免业务在途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账户封存等不涉及资金的归集类业务在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完成后当时生效,而旧模式下,上述业务还需银行二次审核,无法当时记账生效,因此给单位其他业务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单位新开户,在资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当时即可领取单位卡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旧有模式下,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后,需6个工作日后领取单位卡,才能进行公积金缴存业务。
 
举措八:减少票据更便捷
此次模式调整,公积金中心重新整合多种业务票据,尤其在单位缴存管理中,将汇缴增加清册、个人补缴清册、汇缴转封存清册三种单据进行了精简合并,单位经办办理业务只需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三票合一,极大提高了单位经办人员的办事效率。
 
举措九:网缴办理更为便捷
推行全新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支持缴存单位多途径开办网上业务。市公积金中心自行开发了电子业务平台,从10月8日开始,缴存单位安装住房公积金研发程序通过数字认证后,可以在全新的网缴平台进行缴存、封存等业务,业务体验感大大增强,业务流程大大简化。
 
举措十:客服语音、网站系统再升级
语音系统扩容了坐席数量,由原有20个增加到45个,电话呼入、呼出路数由90提高至120,增加了并发处理能力,提高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接听能力。另外,语音系统增加了单位业务查询、政策查询等二级菜单,个人账户查询中增加了公积金是否开户、龙卡办理进度等查询。在客户账户信息安全管理上,新语音和网站系统增设了通过验证柜台业务办理密码再设置查询密码的步骤,使个人公积金信息安全性得到很大提高。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均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查询下载,市民也可拨打客服电话12329详询,住房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手机APP客户端均为大家开通查询咨询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