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要保证师生充分休息

      本报讯(记者张策)日前,市教委下发文件,对暑假工作作出安排。2012—201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3年7月15日开始放暑假,9月2日开学(幼儿园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全市各中小学的干部和教师可安排在8月26日上班,以便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对所属中小学的暑期安全教育作出统一安排,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放假之前,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统一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暑期是学生溺水多发时期,教育部基础一司制作了"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和卡片",电子版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接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87/201305/152682.html)。市教委要求,防溺水宣传教育要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位学生和家长。
      市教委强调,要完善学校暑期安全保卫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提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要建立安全保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假期值班,切实落实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市教委特别指出,暑假是学校师生的法定假日,经过一个学期的紧张工作和学习,暑假期间要保证广大师生充分休息。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市教委 市文明办 团市委 市粮食局 市科协关于开展"节约粮食,从我做起—2013年天津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活动中要确保师生安全。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减负责任制,暑假期间禁止补课,区县教育局要作出明确规定并督促检查,坚决纠正侵占学生休息时间集中补课的做法。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