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 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基

 

      本报讯(记者张策)日前,市教委、市规划局共同召开会议,联合启动"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有关委局、各区县教育局、有关企业集团、各高校负责同志参加。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外来人口的持续大量增加,本市现有教育资源总量和分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满足城市定位对教育的需求,引领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本市决定编制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外围区县,重点规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布局。规划期限为2013至2020年。
       此次规划的原则是: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十二五"期间各项教育规划目标,紧密结合天津城市定位发展需求,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加快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规划总体思路是:高等教育要完善传统功能区,规划新的高教园区。通过布局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校人才培养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完善分类管理体系,鼓励民办高校体制机制创新,抢占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制高点。
      职业教育要鼓励职业院校向产业聚集区靠拢,以海河教育园区建设和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突破口,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实现50所中职校调整目标。
       基础教育要紧扣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科学预测人口流动趋势,准确把握分布特点,按照国家和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全面推进高质量基础教育学校的布点建设。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
       继续教育要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促进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继续教育体系。
       据悉,此次规划主体工作将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市教委和市规划局强调,在规划各级各类教育学校空间布局时,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要明确定位;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近期(2013-2015年)规划要明确定位,远期(2016-2020年)规划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科学设定。
      市教委负责同志介绍,《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是首次面向全市范围各级各类教育开展的空间布局规划,是超前应对人口增长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市范围内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教育发展用地。该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教育发展空间布局的纲领性文件,是各级各类教育学校空间布局调整的重要依据,将弥补全市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空间布局规划的空白。
       市教委要求各单位认真把握教育布局规划的关键和重点,科学测算教育需求,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设施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区位整体优势;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为民办教育留出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市教委负责同志强调,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教育部门牵头;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深入调查研究,作系统分析;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划标准;积极联系规划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工作程序;发挥专家作用;保证工作条件,把这项惠及百姓、惠及未来的工作做实做好,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