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发出通知

要求率先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学生作业量保证学生课外活动时间

      本报讯(记者张策)日前,市教委发出关于率先实现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以“两控一保”为抓手,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学生作业量、保证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小学过重课业负担。
      市教委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校不得安排早晚自习,保证学生午休时间,保证学生不得晚于下午5点放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托管班时间用于完成作业;严格保证学生课外活动时间,保障学生参加少先队、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保证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
      市教委强调,要营造“快乐的一、二年级,轻松的三、四年级,减压的五、六年级”氛围。利用家长学校、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学校、社会、家庭间的沟通。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生活,充分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要为学生减负、为家长减压。
      市教委要求,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禁学校、教研机构以任何名目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严禁学校租借教室给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严禁在职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执行一个学科一种教辅材料的规定。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公告制度。学校要将减负的具体要求向家长公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市教委强调,要完善减负工作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责任,并将减负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市教委将开展课业负担状况专项调查,对于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