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佳
日前,本报记者根据来信中所涉及的内容,对部分教育机构和学校进行了走访,了解学生信息从何泄露,教育机构如何利用这些信息等情况。
张扬(化名)曾就职于本市某“一对一”教育辅导机构,担任一个“校区”的管理工作。据张扬回忆,有段时间,机构大肆推行这种营销方式,每月分配给他3000个号码,他就发动“校区”所有工作人员一起打电话。
“我主要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并不能直接接触学生信息的来源。但是机构里有专门搜集信息的人员,向专门的‘信息卖家’统一购买。”张扬介绍,“现在个人信息买卖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学生信息、房主信息、车主信息都有专门的买卖途径。如今是信息时代,可能造成学生信息泄露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很多学校为了方便与家长联系,建立了统一的短信沟通渠道,这样,某些电信部门就掌握了大量学生信息,这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途径。”
“有时我们拿到的信息上会有学生的学号,看起来都是成批获得的。有些信息甚至详细到家庭电话和家长的工作单位,对于这点,我们都很惊讶。”张扬说,“但有些信息也存在滞后性,比如信息上显示学生是六年级,可我们通话了解,该生已经升入初中了。我猜想,这些信息可能是几年前获得的,并经过多次买卖,所以出现了家长接到不同教育机构来电的情况。”
肖晓(化名)曾是某教育机构的“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他就曾被学校安排给家长打电话。他向记者透露,对不同等级的信息,该机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只有电话号码,没有相关信息,就会采取短信群发的形式,将机构的课程信息、教学效果和机构的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短信发布出去;如有学生年级、家长手机等详细信息的,机构就会逐一拨打电话,如果通话确定信息准确,还会反复拨打,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介绍服务项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同的教育机构在处理学生信息时,也采取不同的方式。有些营销电话是直接询问,是否是某学生的家长,然后介绍机构名称以及课程信息,是不是对这类教育辅导有兴趣等等。但是,还有很多营销电话并不直接透露机构名称,而是借某报纸、网站等媒体做调查之名,目的就是套取学生的个人信息。所以,家长和学生在接到此类电话时应提高警惕。
近两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某些课外辅导机构营销方式花样翻新,本市各学校和教师也开始注意对学生个人信息的加密工作,并对学生加强教育,增强其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十二条,分别在信息保护、垃圾信息、网络身份管理、部门监管等领域对网络信息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等。个人信息保护终于有法可依。
“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首先应提高师生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杨柳青第四中学校长韦敏对记者说,“在学校的行政会和班主任会上,我们经常提醒干部、教师,要像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一样,对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提高警惕。我们先要把好信息安全的第一关。”
除此之外,杨柳青四中还将个人信息安全列入学校安全教育之中,通过校会、班会向学生宣传信息安全知识、有关个人隐私的法律常识等,提高学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提醒学生在上网注册、登记填表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学校和教师掌握了学生最为全面的个人信息,所以,我时刻提高警惕,防止学生信息因我工作疏忽而泄露。”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教师翟春妍对记者说,“现在临近寒假,每次放假前,我都会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遇到推销课外辅导课程时,如果对课程不感兴趣,不要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针对学生信息泄露问题专家提醒,如今,“校园安全”所包含的范围已经从最初的学生人身安全,扩大到学生的心理安全,甚至是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所以,学校的安全教育也应与时俱进,在开展防灾避险、心理健康辅导的同时,提高全校师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也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