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的关键是制度机制创新
本报评论员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就是突破体制机制的瓶颈,在高校建立一批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我市高校动手早、起步快,继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建立了全国首个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医科大学建立了全国首个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之后,中医药大学牵头的中成药二次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工业大学牵头的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财经大学牵头的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已正式挂牌。同时,由科技大学牵头的轻工生物技术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工业大学牵头的产业用纺织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大学牵头的装备制造与电子信息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协同创新中心,都在积极筹建中。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2011计划”,不是一个单纯的科研计划,而是一个长远的战略性计划,核心目标就是引导高校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实施“2011计划”的关键是建好协同创新中心,建好协同创新中心的关键是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因为,我们这里讲的“协同创新中心”,不是一个简单的产学研联盟,而是一个在全新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下的科研实体。“全新”体现在何处?体现在全新的观念理念、全新的制度设计、全新的管理体系……因此,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徘徊观望或是裹足不前肯定是没有出路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开辟一条新路。
事实证明,我们在制度和机制方面探索创新的任务还很重。比如,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科研组织管理机制,推进教育与科技、产业有机融合,进一步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共建;要探索建立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要探索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主导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人才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鼓励竞争和动态发展;要探索建立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等等。总之,我们在一系列制度和机制方面,必须勇于下决心、肯于下功夫,努力实现新的突破。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协同创新中心健康有序运行,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一切创造活力,促进高校真正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当前,我们一方面积极鼓励各高校率先行动起来,大力加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在探索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另一方面精心培育市级协同创新中心,认真遴选和推荐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力争在全国占位置、出特色。如何才能做到“出特色”?毋庸置疑,创新制度机制正是特色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