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秀课评比中,一位语文教师在讲授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时,对于文中有关描写“荷塘”之上的“月色”的文字作了非常精细与生动的分析。由于本来这段文字就是“诗化”的,十分传神与优美,而授课教师的课堂语言同样充满文学色彩,十分形象,所以学生听得如痴如醉、兴奋异常,听课教师也是全神贯注、好评如潮。然而,在接下来的评课过程中,一位评委的点评却让人大跌眼镜:这位教师的课上得委实精彩,可对朱自清之类美文,我以为还是以整体感知为好,不宜太过纠缠于细枝末节。
“我以为”三个字,折射出这位评委的心态:在评课过程中,他把自己对这篇课文如何讲授的想法或者说教学思路,摆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这违反了评课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客观性原则。
为什么说评课中必须坚持客观性原则?这是因为每位教师的性别、年龄、阅历以及知识结构、个性特点等不尽相同,所教学生的知识基础与兴趣爱好等也不同,这些差异决定了我们的教师即使是面对完全相同的教材——就语文学科来说,即使是面对同一篇课文,也有可能从对课文主题的认识到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选择等方面不尽相同。以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为例,在我们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大致相同——也就是体会作者在那种特殊年代因为“方向”和“前途”未明的情况下苦闷、彷徨的心情,以及学习作者对语言文字的高超的驾驭能力、生动的表现能力——的前提下,我们的语文教师到底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将这些知识与能力传授给学生,并不该作过于死板的规定。如果我们强调整体感知,为此而更多地采取读读、议议的方法,固然没错,而假如我们偏重于某些重点段落、语句的赏析,为此而更多地精讲细评,深入挖掘,恐怕也未尝不可!
参加优秀课或者比武课等各类公开课活动的评委们,其中的大多数人乃至绝大多数人都是具有相当的资历、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乃至个人成熟的教学思路与方法的老教师。可以说,假如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讲课,都有可能讲得很出色,都有可能讲出自己的特色来。然而,对于我们这些老教师来说,是不是同时应该意识到,参加优秀课评比或者其他评比活动的教师们,他们同样都是一个个具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方法的人,因此,除非有某种特殊要求,针对某一教材,面对某班学生,选择他们认为合理的教学方法,乃是他们的一种权利;而只要达成了教学目标,让学生在课堂上有所得,这就是一堂好课。假如学生们的情绪能够在课堂上调动起来,与教师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课堂气氛热烈而活跃,效果还不错,那么,这堂课就是非常精彩的课!至于评委的某些另类想法,是不是可以作为一种建议、一种提醒,让大家知道,对同一教材的处理还可以有其他方法。
教无定法,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句话。教师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方才能够让课堂教学动起来、活起来,让我们的校园充满生机。而评课具有非常强的导向意义,所以,作为评课者,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评课的过程中少一些主观主义,多一些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