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策)从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获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将其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和实践科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全市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无虞。目前,本市资助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为做好资助工作,本市2007年9月成立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08年9月成立"天津市教委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9月,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确定了主管领导以及资助管理工作部门和人员,形成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各区县学生资助部门和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构建了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政府奖助学金、减免学费、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形式为补充的,完整、立体、多元的资助政策体系。
市教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高校2007年实施资助政策体系以来,40万人次的高校学生受到资助,受资助面超过25%。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本市还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人数5万余人,发放金额8.3亿余元,国家助学贷款做到了"应贷尽贷"。中职资助工作在2007年实施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以及免学费政策以来,近20万人次中职学生受到资助。在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同时,本市还为中职学生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国家中职资助政策做到有效补充和延伸,实现了全市中职学生资助面100%全覆盖。另外,自2010年秋季学期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以来,本市近3万余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达4000余万元。义务教育实现了"两免一补"。学前资助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正积极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