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策)日前,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自查,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市教委要求: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根据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包括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提前到岗,特别是高校食堂从业人员至迟要在开学前十天到岗进行准备工作确保食堂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必须在食堂正式营业前办理完毕,坚决杜绝证件过期、伪造证件等情况出现。
要提前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确保开学前所有设施设备运转良好。要重点检查排风、排烟系统是否通畅,冰箱(冰柜)运行温度是否正常,对于因设备、设施老化无法保证正常使用的应立即维修或更换,超过使用期限的所有设施设备开学前一律更新到位。
要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保洁工作,使食堂的环境达到干净、整洁、卫生。要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公共区域、操作间、售饭间、库房以及地下室等部位的除鼠、消蟑和灭蝇等消杀工作。
要对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进行彻底检查,特别是要对餐用具的清洗设备(洗碗机)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进行检查,避免交叉污染。未经重新消毒的餐用具不得使用,避免污染食品。
全面清除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变的食品原料和调料,暑期常温库房贮存的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不得使用,应重新购置。
要重点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饮用水要在卫生部门进行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开学前要对食堂下水道进行一次全面疏通,重点检查粗、细加工间、烹饪间是否有下水不通畅及积水现象,防止加工场所内的地沟积水污染。
要重点检查食品原材料采购清单、发票,特别是要查食品原材料台账、索证索票是否规范齐全;要对面粉、食用油等大宗物资是否进行统一采购进行严格检查。
要检查开餐前从业人员着装是否干净、统一,帽子、口罩是否佩戴到位,是否佩戴饰物。要查食品留样是否按时、按量贮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