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本市义务教育

实现较高水平均衡发展

本市将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

    本报讯(记者张策)为保证本市义务教育实现较高水平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实力,按照《天津市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定于9月11日至26日,先后对北辰、河西、东丽、河东、静海、红桥、武清、南开、河北、和平10个区县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张俊芳强调,依法推进各区县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要求。必须公平地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她指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是一项战略任务。开展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是在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市《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保障。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增强教育战线和全社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张俊芳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职责,发挥主导作用。要明确目标任务,今明两年分批完成全市16个区县的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要做好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对本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调查,创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