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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药品不良反应


  服药后有了不良反应是药品质量问题,还是药方有错呢?一旦出现服药不良反应,应如何处理呢?最近,我省成立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为“药品使用紧急叫停”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证广大市民放心用药。

  不良反应危害健康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国外的资料推算出,我国每年死于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人数达到19万人之多。其中,相当部分都是因为药品说明书上的药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注明不全,导致病人丧失警惕、延缓抢救所致,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是药三分毒”,药具有防病治病的作用,也有不利于人体的不良反应。这里所讲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药品不良反应和假药、劣药无关,它既不是药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也不同于医疗事故,而是药源性的有害现象,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化学物具有多重药理活性、人体自身生理状态差异和药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所造成。

  有不良反应就要叫停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药品比较广泛,包括所有的上市五年之内的新药、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和上市五年以上引起了的严重不良反应症状的药品。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疗效不确切的药品采取警示、修改使用说明书或停止生产、销售及使用等紧急措施,直至撤销批准文号。

  比如,拜耳公司生产的拜斯亭是用于降血脂的一种药品,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它在与吉非贝齐药品合用时,有发生横纹肌溶解的危险。前一段时间,国家药监部门在收到有关药企紧急汇报后,发出了暂停该药使用的叫停令。还有,去年曾掀起医药界震动的康泰克“PPA”风波,这同样并非是由药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而是经过该药品长期的跟踪监测后,发现不良反应后作出的停用决定。

  出现不良反应并非坏事

  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该药品则要叫停,有人认为这意味着厂家要遭受损失。为此,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赵香兰教授说,如果一种药品因不良反应而被撤出市场,这对药厂是一种损失,但是这种看法仅是片面的。其实,从整体而言,药品不良反应可以促进企业发展,主要表现在促进药厂加强GMP认证,保证产品质量,创立产品的品牌。

  此外,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还有可能为发展新药提供依据,国外有不少厂家的创新思路常来源于老药的不良反应。例如,红霉素在常用量下可引起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经过研究表明这种不良反应并非红霉素对胃肠粘膜的直接刺激作用,而是红霉素作用于胃肠粘膜的受体促进胃肠蠕动所致,根据这一点观察,专家开发了多潘立酮等创新药,所以说药厂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就要及时汇报,这不但是对市民身体健康负责,也利于促进自身发展。

  广东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黄希泽认为,由于绝大部分病人和家属缺乏药品知识,对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不理解,常常由此引起医疗矛盾,以致医疗部门担心医疗技术问题,而药厂则担忧药品的质量问题。其实,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是正常的,任何新药上市前,虽然都经过大量的动物和临床实验来证明安全有效,但在真正上市后,随着服药人群的扩大,任何未知的不良反应都有可能出现。所以,正确认识、客观对待药品不良反应问题是正常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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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不良反应酿惨剧

  本世纪以来,国际上已发生十几起重大药物不良反应事件,以“反应停事件”最惊人、最悲惨,此事造成17个国家、万余例婴儿海豹肢畸形,半数死亡。

  1993年作为抗阿米巴药上市后发现可防治旅行者腹泻的氯碘羟喹,在日本就造成1万多人患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数百人死亡。当人们查清氯碘羟喹与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的因果关系时,已是该药上市的第38年了。

  四避药品不良反应

  不能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夸张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

  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有些患者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就到药店里自己买药,都是不适宜的。

  严格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这里需要告诫药品消费者的是,有些人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不良反应,不要轻易地下结论,要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

  五类药品不良反应

  1、副作用:药品在规定常用剂量使用时出现的与防病治病目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痛时,常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如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其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

  2、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是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患者对某些药物产生的异常反应,如口服阿司匹林,大多数人无异常反应,但少数人会发生皮疹、发热、皮炎、哮喘、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

  3、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主要表现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菌药,敏感的细菌被杀灭了,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从而引起新感染,如霉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

  4、毒性作用:药物在常用剂量时,不会产生毒性反应,只有在过量、过久使用方可产生,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肾毒性;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的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的心脏毒性等。因此,必须按照说明书使用非处方药。

  5、致畸作用:不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业已肯定,欲优生优育必须慎用药物,尤其是妊娠初3个月。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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