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至9月,全市企业主动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协议户数达到6700多户,涉及人数达64万人。
据了解,天津市今年出台了《天津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规划纲要》,凡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会组织比较健全的企业,都要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到今年底,天津市独立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或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将达25000家。2010年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国有、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率达到70%以上。对规模较小、用工较少尚未独立建立工会组织的街、镇所属企业,应积极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在建筑、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中,积极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2011年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