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售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如何防范公摊面积“缩水”受关注
经修订后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25日公布。《办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北京市的这个转变对全国的商品房销售具有导向性示范意义,关系到千家万户购房者的利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就此认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本意是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但仍需有效措施防范公摊面积“缩水”。
让购房者明白“消费”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主要是为了让购房者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使用面积,明明白白“消费”;防止产权证上出现建筑面积不差而套内面积“缩水”,购房者难以获得补偿的情况;减少开发商在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上的“操作空间”。
据顾云昌介绍,虽然目前在广州等少数几个城市已经实施按照套内面积计价,但北京此次改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更有示范效应。事实上在房屋产权证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都有具体数字,但购房者与开发商往往在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大小上存在争议,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
部分开发商26日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最大的变化是会导致房价大幅上升。现在商品房套内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70%-80%,有的电梯公寓得房率更低,按套内面积计价,在总房价不变的情况下也会抬升房价20%以上,在统计数据上会造成房价飞涨。
顾云昌认为,按套内面积计价确实会出现房屋单价比按建筑面积计价高的情况,主要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会折算到套内面积里计价,但无论按哪种方法计价都不会影响到房屋的总价,因此也不会助推房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