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专家:“晒黑”有积极意义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晒黑”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行为,而且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它可以被看成为一种表达和倾诉的方式,特别是对那些被骗的人们,通过“晒黑”可以宣泄一下内心的不平,由此使心态恢复正常,有利于身心健康;其次,“晒黑”本身可以揭露“骗子”的伎俩,让它们呈现在广大的网民面前,供大家来评判。这个评判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认识提高的过程,其结果自然会使许多人的“免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得到提升;另外,“晒黑”也可以起到一种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的群众性“讨伐”声势,从而对一些商家或个人的不健康行为实施舆论约束,减少非道德行为的出现,进而促进社会的公正与文明。
张宝义以为,把不道德行为拿出来晒一晒,可以起到去霉、愈合的作用,这比专门拿“手术刀”去治理更有积极的效果。
法律人士:“晒黑”要把握好度
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认为:“晒黑族”通过网络将生活中欺骗现象公布于众,属于网友撰写、发表批评文章,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这种批评有一个原则,就是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网友因个人情绪原因偏激、谩骂,轻易就冠以一些公司为“骗子公司”,即便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因为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也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已经出现的多起网民在网上发牢骚被诉上法庭的事例,应当引起网民的重视。因此,要把握好网络评论的度,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完)(记者
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