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再次指出,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他透露,有的银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贷款成数一般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在经济上行、房价持续上涨的环境下,极易放大住房信贷规模。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截至2007年8月末,16个城市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转(加)按揭贷款余额约41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
他指出,目前房地产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仍是各银行的优质资产,商业银行间的业务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部分商业银行基层行采取变通、变相或违规做法,降低贷款标准,减少审查步骤,放松真实性审核。2006年有关部门对16个城市的住房贷款抽样调查发现,平均22.31%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未曾与银行直接见面。郑州、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该比例分别高达46.31%、35.4%、32.83%和32.2%。
据了解,从今年9月底开始,本市有的银行就停办了自己的“加按揭”、“转按揭”业务。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这类业务涉及房产价值重新评估,因为现在房产价值持续上涨,市民通过办理“加按揭”、“转按揭”业务往往可以拿到更多贷款。有的市民就会用多获得的贷款继续投资房产,从而可能造成第二套房产的“零首付”,这样一旦房产降价,对于银行来说也就增加了信贷风险。(完)(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