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6日电 目前,已进入暑期旅游的旺季,伴随出游高峰的到来,出现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道路交通、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投诉也有所增多。对此,天津市旅游管理部门针对暑期旅游的特点再次向游客发出了8项提示:
1、夏季是食物中毒、肠道疾病的高发时段,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不到路边摊点随意用餐或食用不洁果蔬,不随便饮用生水、“山泉”、“溪水”等,尤其食用海鲜食品,更应注意。一旦发现肠胃不适泻泄,要及时到医院诊治。
2、协助司机与导游做好安全行车,在长途、夜间行车中,发现“疲劳驾驶”,带“病”行驶、超速超车等问题要及时给予必要的提示提醒。
3、要增强雷雨季节的防护意识,暑期正值雷雨、汛期以及引发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出游中遇到恶劣天气,要注意必要的自我防护,不在危险地段停留。
4、要增强水上项目的安全意识。即使是参加有组织的水上活动,也要注意有关安全提示,做好自我保护,要“量力而行”,防止私自下水及溺水事故的发生。
5、有必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要了解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属于游客自身原因引起的伤亡病残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6、到热门景区游览,要加强与导游的沟通,合理调整游览时间,避开烈日高温和游客高峰拥堵时段,尽量选择清晨或傍晚出游。
7、要增强理性维权意识。当发现旅行社一方先行违约未达标准时,要考虑尽可能的减少损失,要求旅行社继续履约,再按有关规定索赔,或到有关部门投诉。而不应不顾客观条件长时间僵持,导致更大的损失。
8、要增强义务监管的责任意识。发现“零负团费”或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发现无证照的“黑社”、“黑导”、“黑车”等,要向旅游、工商、交通等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完)(通讯员庞云凯 马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