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落脚"于中国金融改革难点
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日前透露,滨海新区金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以扩大直接融资和增强金融企业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为建立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参与全球化提供经验。
尽管金融改革创新具体实施方案还有待国务院批准,但戴相龙表示,围绕这一总的思路,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近期重点工作在四个方面: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展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创新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外汇管理改革。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方面:天津将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房地产投资信托试点,发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把天津逐步建成中国产业基金发行、管理和交易中心。在完善市场运作手段和控制风险条件下,进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制度改革试点。开展房地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等资产证券化业务。
戴相龙透露说,天津正在积极争取证监会的认同,开办全国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如果成功,那将是资本市场的重大突破。"
综合经营方面,天津的构想是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天津设立机构办理证券、保险、金融租赁业务;允许保险企业集团或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到天津成立机构办理银行、证券业务;整合天津市现有各类地方金融企业的股权,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
戴相龙介绍,将利用天津现有金融机构和有些金融机构转轨之际,论证组建住房信贷银行,形成和现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工合作的住房信贷体系。
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天津将进行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的试点,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取消核销制度,实行居民和企业意愿结汇和自由购汇。放松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探索在一定区域一定限额下的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扩大外汇使用,放宽人民币购汇。通过合格投资机构,将人民币换成外币,扩大对外投资。开办离岸金融业务。
尽管滨海新区近期金融创新重点所涉及的基本都是中国当前金融改革的难点、重点,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在考虑天津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试点时,创新的思路还应该进一步拓宽",这样才能取得激活国内金融市场的效果。他说,深圳、上海目前已推出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金融改革与创新政策,应允许滨海新区全部推行、实施。
针对中国金融市场不缺钱的新情况,应将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点放在促进国内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上。开辟新的工具,培育机构投资者,完善融资体系。加大在设立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综合经营、整合金融机构现有资源等方面的推动力度。
夏斌说,按照市场经济的方向,在与现有外汇管理制度不冲突的前提下,应该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国内先行先试各种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制度,逐步取消一系列有碍金融资源市场配置原则的行政审批制度。
他建议中国证监会选择滨海新区试点,将滨海新区上市公司的上市审批权下放到深、沪交易所审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天津滨海地区企业长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审批备案制度下放天津市有关部门,以实行更市场化的准入制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可批准天津的银行机构给予国内企业的并购融资政策支持。
夏斌说,与深沪交易所相呼应,可以考虑探索、设立股票离岸市场,吸引境外企业在天津交易机构上市,扩大天津金融服务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