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1日电 从12月21日起,建行将对天津市市民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并对这些账户降低存款利率。银行人士建议市民,尽快归并多余账户。
记者从建行天津市分行了解到,该行这次收费举措中所称的“小额账户”,是指在统计期内同一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低于 300元(不含)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对于这些账户,该行将按季收取账户管理费,每季收取 3元,并按照年利率 0.01%结计利息。今年 12月 21日首次收取时,将对今年 9月 21日至 12月 20日日均存款余额低于 300元的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3元。有关收费和降低利率的《公告》,已在该行的 200多个营业网点中张贴公示。在扣费过程中,“小额账户”金额为零后半年,银行会自动将其销户。
建行人士指出,此次对小额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和降低利率,依据的是银监会在 2003年 10月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央行去年 10月颁布的《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前者赋予了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权力,后者则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以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上限,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下限为零。
据了解,建行此次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举措已开始在全国推广。此前,深圳和四川分行作为试点已从 7月 1日起开始收费,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的 26家分行也将在今日进行第一次收费。在“小额”标准的确定上,建行各地分行执行的并不一样,与深圳建行日均存款余额 500元以下、广东建行日均存款余额 400元以下的标准相比,天津市确定的“小额”标准是目前开始收费的各地建行中最低的。
在确定收费标准的同时,建行也将对民政救济的低保户、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生、代发工资账户、代发社保类账户及其他代收代扣、自动扣缴费等功能性账户给予免收账户管理费并执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优惠。低保户和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只要持有关证明在 12月 20日前到建行网点办理登记,就可以得到相应优惠。此前已与银行签过自动扣缴费协议书的账户,则可自动免收费。(完)(记者王婷)
稿源:每日新报 编辑:常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