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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挑月饼要找"规矩"商家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1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1日电 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月饼,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 7家超市、商场执行《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天津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既要根据自己的喜好挑选月饼,也要注意挑选责任意识强,《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好、索证索票率高的商家购物,以切实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

    根据《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强制性认证证书、进货票据等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和食品质量安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得是否严格。索证索票率越高,经销的食品安全性相对也就越大;索证索票率越低,食品出问题的几率也就越大。因此,天津市工商局告诫本市食品经营者,要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切实落实《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仔细认真地向供货商索要并核对、保存有关证票,切实把住食品市场准入关。对因未严格执行《重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产生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记者郭晓莹)(完)

稿源:每日新报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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