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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启用新处方 医生必须填写"主要诊断"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12月29日  来源:城市快报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29日电 28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2天以后,也就是从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所有医疗机构将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更换新处方。据悉,新处方将根据功能分成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与以往不同的是,从明年1月1日起,医生在开具具体处方前,还必须在处方上填写“主要诊断”出的病情。

    新处方为32开,比现在的处方大些。处方上第一行为医疗机构名称、科别、患者的住院编号或者是门诊号。第二行为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要诊断、年月日、是否“医保报销”或者是“自费”等。下面是专门填写处方的方框。

    据市卫生局药械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与老处方相比,新处方的书写将更为规范化,根据栏目设置,医生在开具具体处方前必须填写主要诊断病历。主要诊断涉及隐私,不便于书写在处方上的要特别注明“见病历”。另外,儿科处方必须填写就诊患者的体重,出生年龄要精确到日龄。新处方一般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必须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根据功能不同,新处方分为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以文字在右上角注明。为了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每张处方最多只能开5种药,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另外,新处方上必须有执

    业医师的签名,调剂药师和核对药师按方取药时也必须签名。有关负责人认为,新处方的使用将有利于限制医生不合理用药或开具“大处方”。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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